• 2020-06-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51号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20年1月19日第1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                                                                                 &nb...
  • 2020-04-02
        2019年12月31日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分包单位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负责,分包不免除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所负的质量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依法承担质量终身责任。 为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落实,住建部、发改委等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在建筑工程领域实施终身负责制。目前,终身负责制涉及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包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咨询单位及主持、参与该咨询业务的人员,工程总承包单位和项目经理的终身负责制也已发布。 从终身负责制的实施范围来看,涉及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咨询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及各单位相关责任人,即将实现建设领域各专业的“全覆盖”。 五方责任主体处罚细则! 处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
  • 2020-03-10
    现批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1348-2019,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2.1、3.2.8、3.3.4、4.3.5、4.7.3、4.10.1、7.2.4、7.4.6、7.5.2、7.6.3、8.1.6、9.4.5、11.2.3、11.2.4、11.8.8、12.4.10、12.4.14、12.5.8、13.4.6、13.7.6、14.4.3、14.9.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社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1月22日      昨日,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电气分会秘书处电话联系GB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主编王金元,获悉该标准正处于出版社编辑校对阶段。待纸质书籍出版面市之后,建筑电气分会将邀请王金元主编对《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编制情况及重要条文内容进行权威解读。    ...
  • 2020-03-0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66-2019,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0.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同时废止。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补充完善了系统设备部件的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等有关技术内容; 2.增加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传输设备(火灾报警传输设备或用户信息传输装置)、防火门监控器、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器、分布式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和光栅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施工、调试、检测及验收要求; 3.增加了家用灭灾报警控制器、家用火灾探测器、火灾声光警报器的调试、检测及验收要求; 4.修订了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不一致、不协调的内容。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
  • 2020-01-14
       近日,我公司研发的《消防应急通道余压监控系统》喜获国家发明专利,该系统从研究开发至获得专利历时三年,坚持不懈。公司研发团队,以“捋起袖子加油干”的荣夏精神,攻克重重技术难关,勇攀科技高峰,终于斩获发明专利之桂冠   今日,住建部公布了GB50166-201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0.6条为强制性条文。原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同时废止。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2019调整的内容如下:   1.补充完善了系统设备部件的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等有关技术内容;   2.增加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传输设备(火灾报警传输设备或用户信息传输装置)、防火门监控器、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器、分布式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和光栅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施工、调试、检测及验收要求;   3.增加了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家用火灾探测器、火灾声光警报器的调试、检测及验收要求;   4.修订了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2019-1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2019年 第315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66-2019,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0.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1月22日      ...
  • 2019-12-12
    北京市2019年7月1日实施的DB11/T1620—2019《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规程》,很清楚的规定了一些消防设备/器材的具体报废年限。 1供配电设施 5.1.3 蓄电池达到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年限时应报废,未达到使用年限但出现表面变形、锈蚀、漏液等现象,经测试不具备使用功能的应报废。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2.3.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年限不超过十二年,达到使用年限应报废。报废条件及处理方式应符合GB 29837的规定  5.2.3.2 蓄电池使用年限不超过四年,达到使用年限应报废。没有达到使用年限,但出现表面严重变形、锈蚀、漏液等情况时,也应报废。 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5.3.3.1 组装消防水箱如通过紧固螺栓或内补胶的方法处理后仍渗漏,或组件出现裂纹等缺陷应报废。 5.3.3.2 消防水泵在零流量、额定流量下扬程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经维修仍与设计偏离度大于10%时应报废;柴油机消防泵启动蓄电池无法正常充电的蓄电池应报废。  5.3.3.3 气压给水装置出现碰撞变形、严重锈蚀、明显机械性损伤或功能缺失无法修复应报废。&nbs...
  • 2019-1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2019年 第315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66-2019,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0.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1月22日  ...
  • 2019-08-30
        2019年8月26日,荣夏公司的余压监控系统顺利通过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消防产品型式检验,成为国内首批获得该认证的厂家。随着国家专业权威质量监督机构对该项产品的型式认证,标志着余压监控系统正式纳入消防产品监管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产品未经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型式检测的不得生产、销售、使用,否则不得消防验收,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2018年12月,在苏州召开的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会议上,初步明确了将余压监控系统纳入消防产品进行监管的信息。    荣夏公司是国内最早研发余压监控产品的厂家,针对高层建筑正压送风系统压力失控的行业难题,组织研发人员刻苦钻研,迎难而上,历时两年时间研发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余压监控系统,并取得了发明专利。     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担当需要新作为。作为首批通过国家消防产品型试认可的厂家,荣夏公司将以此为契机,在产品的研发、销售、生产、服务上,不忘“传递智慧、缔造安全”初心,慎始敬终,勤勤恳恳,不负伟...
  • 联系电话:0519-85511916
  • 联系邮箱:2627900959@qq.com
  • 返回顶部